关于印发《“战疫有我·感动龙江”人物(群体)学习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现将《“战疫有我·感动龙江”人物(群体)学习宣传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感动龙江”系列人物评选工作,充分组织广泛发动,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营造氛围,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真正把那些无私无畏、甘于奉献,事迹感人、作用突出,效果明显、群众拥护的抗击疫情典型选树出来。要坚持面向基层、注重实绩的原则,重点向基层一线和普通党员干部群众倾斜。请各地、各单位(限报一人)于6月19日前将推荐报告、推荐表、2500字事迹材料报市委宣传部宣教科。
联系人:张云清 黑河市委宣传部宣教科科长
联系电话: 8226269,15774569789
电子邮箱:hhxck2011@163.com
附:1.“战疫有我·感动龙江”人物推荐表;
2.“战疫有我·感动龙江”群体推荐表;
3.“战疫有我·感动龙江”人物(群体)推荐单位名单。
中共黑河市委宣传部
2020年6月11日
“战疫有我·感动龙江”人物(群体)
学习宣传活动方案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全省上下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涌现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先进典型,谱写了一曲曲龙江人民英勇战疫的动人篇章。为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深入学习战疫英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抗疫精神,现就开展“战疫有我·感动龙江”人物(群体)学习宣传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委关于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深入宣传在这场前所未有的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同舟共济、患难与共,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白衣执甲、逆行出征,闻令而动、能打硬仗的抗疫精神,讲好龙江故事、展示龙江形象,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组织机构
成立活动组委会,由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广播电视台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贾玉梅同志任组委会主任,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由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姚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宣教处负责日常工作。
三、推荐范围
1.义无反顾、冲锋在前,面对疫情毅然选择了逆行出征的医务工作者;
2.闻令而动、勇挑重担,奋战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党员干部和基层群众;
3.不惧风险、日夜值守,用辛劳与坚守织就抵御疫情严密防线的社区工作者;
4.上连党心、下接民心,在抗疫主战场践行“四力”要求的新闻工作者;
5.同心抗疫、慷慨奉献,实践社会责任与奉献担当的爱心企业和志愿者等。
四、推荐原则
1.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突出感动性、示范性、代表性,坚持标准、把握质量,真正把奋战抗疫一线、事迹鲜活感人的人物(群体)推荐上来。推荐的人物(群体)要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高度的社会认可,是展示龙江抗疫精神的杰出代表。
2.统筹兼顾,省市联动。推荐工作以市(地)为主,兼顾相关行业系统。组委会建议省直部门与推荐对象所在市(地)联合申报,分别占双方推荐名额。不能联合推荐的,推荐单位既要征求推荐对象所在市(地)党委宣传部的意见,也要征求省直主管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质量。对无征求省市意见的推荐对象,不予优先考虑。
3.创新形式,打造阵地。把广泛发动、选拔推荐、网络投票作为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环节,扩大社会关注度。整合传统媒体、新媒体宣传资源,网络直播发布仪式,开通网民即时互动渠道,打造网络宣传阵地,扩大学习宣传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实施步骤
6月上旬启动,至9月下旬结束,分以下步骤进行:
(一)选拔推荐候选人(6月10日至7月25日)
1.组委会办公室印发活动方案,由各市(地)、系统及有关中省直单位自下而上推荐预选人(推荐名额附后),推荐材料包括正式推荐报告、推荐表、2500字事迹、1张标准照及3—5张工作照、2—3分钟短视频等。各推荐单位于7月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至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2.7月10日前,组委会办公室完成对所有预选人的资格审查工作。
3.7月25日前,召开组委会初评会,从预选人中评选出20名候选人和5—8个候选群体,报部领导审定。初评会由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参加。
(二)评审确定公示人选(7月26日至8月10日)
1.7月26日,在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广播电视台主要版面和相关频道、频率、快手号刊(播)发活动启事,在东北网开设“战疫有我·感动龙江”宣传专题;从7月27日至8月5日,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刊(播)发候选人、候选群体的先进事迹及短视频;期间,以东北网为平台,发动全省干部群众通过网络PC端、手机客户端进行网上投票。东北网负责网络投票技术支持和数据统计(按100分进行量化,公众投票占总成绩60%)。
2.8月7日,召开第二轮评审会,组委会成员或组委会办公室成员参加,对候选人和候选群体进行投票排名(此轮评审占总成绩40%)。
3.8月8日至11日,组委会办公室对公众投票和第二轮评审成绩进行汇总排序,拟定10名感动人物、3—5个感动群体以及相关提名人选意见,报部领导审定。
4.8月12日至16日,在东北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三)筹备举办发布仪式(国庆节前,时间待定)
1.组委会办公室拟定发布仪式实施方案,确定发布仪式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发布程序。
2.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制作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微推,在互联网上发起感动话题,开展预热宣传,吸引社会关注。
3.黑龙江广播电视台节目组制作感动人物(群体)宣传片(每部在3分钟以内),拟定发布仪式主持词、颁奖词、讲述词等。
4.在黑龙江广播电视台2800米演播厅(暂定)举行发布仪式。拟请玉梅同志出席并颁奖,组委会成员、获奖单位领导及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出席。(现场人数视防疫形势而定)
5.发布仪式网络直播由黑龙江广播电视台“龙视新闻快手号”承办,发布仪式视频剪辑后在黑龙江卫视播出。
6.发布仪式网络直播网上舆情监控和话题引导工作请省委网信办给予支持。
7.请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省直机关干部在线观看直播;请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大中小学生在线观看直播,协调安排部分思政课、政治课教师参与网络评论。各市(地)、行业和系统宣传部门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在线观看直播。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系统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学习英雄礼敬英雄和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精心策划、严密组织、确保质量,切实把感动人物(群体)推荐好、宣传好、学习好。
2.做好宣传发动。8月上旬开始,黑龙江日报、黑龙江广播电视台、东北网等省直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深入宣传“战疫有我·感动龙江”年度人物(群体)的先进事迹。黑龙江广播电视台各相关频率频道持续发布活动投票等相关消息,相关频道栏目在投票期间每日播发2—3名候选人或候选群体先进事迹。各市(地)、各系统所属媒体做好本地本系统推荐人物(群体)事迹的宣传报道,发挥群众文化骨干队伍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讲好感动故事。
3.落实联审要求。各地各系统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联动,对推荐申报对象进行严格把关,按照推荐原则,主动征求推荐对象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同时也要征求推荐对象所属单位或所在地党委(党组)、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充分体现推荐人物(群体)的权威性,确保事迹真实、思想健康、道德高尚。
4.扩大活动影响。省市主要媒体在宣传候选人先进事迹的同时,采集刊发社会反响,开办新媒体互动栏目,吸引群众参与互动,扩大活动的社会参与度和影响力。获“战疫有我·感动龙江”人物(群体)称号的所在市(地)、系统党委宣传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使感动人物(群体)深入人心。黑龙江广播电视台要制作公益宣传广告,在东北网、龙视新闻快手号、组委会成员单位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播出,并向全省城市户外主要LED屏幕推送,营造浓厚氛围。
附件:1
“战疫有我·感动龙江”人物推荐表
姓 名 | 出生年月 | 一寸照片 | ||||
性 别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 | ||||||
职务(职称) | ||||||
事迹简介(500字) | ||||||
本单位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所在党委(党组)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县(市)党委宣传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
附件:2
“战疫有我·感动龙江”群体推荐表
单位名称 | ||||
地 址 | ||||
负责人 | 电 话 | |||
事迹简介(500字) | ||||
所在党委(党组)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县(市)党委宣传部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 |||
附件:3
“战疫有我·感动龙江”人物(群体)
推荐单位名单
序号 | 单位 | 序号 | 单位 | |
一、县(市、区) | 1 | 市委办 | ||
1 | 嫩江市 | 2 | 人大办 | |
2 | 北安市 | 3 | 政府办 | |
3 | 五大连池市 | 4 | 政协办 | |
4 | 爱辉区 | 5 | 组织部 | |
5 | 孙吴县 | 6 | 宣传部 | |
6 | 逊克县 | 7 | 纪委监委 | |
7 | 五大连池风景区 | 8 | 政法委 | |
二、党工委 | 9 | 统战部 | ||
9 | 机关工委 | 10 | 法院 | |
10 | 口岸工委 | 11 | 检察院 | |
11 | 教育工委 | 12 | 公安局 | |
12 | 自贸区工委 | 13 | 人防办 | |
13 | 离退休干部工委 | 14 | 工会 | |
14 | 两新组织工委 | 15 | 妇联 | |
三、党委(党组) | 16 | 工商联 | ||
17 | 团市委 | 37 | 统计局 | |
18 | 财政局 | 38 | 体育局 | |
19 | 工信科技局 | 39 | 执法局 | |
20 | 发改委 | 40 | 大沾河保障中心 | |
21 | 人社局 | 41 | 网信办 | |
22 | 贸促会 | 42 | 铁路 | |
23 | 司法局 | 43 | 侨联 | |
24 | 自然资源局 | 44 | 社联 | |
25 | 生态环境局 | 45 | 文联 | |
26 | 住建局 | 46 | 科协 | |
27 | 交通局 | 47 | 党校 | |
28 | 农村农业局 | 48 | 水务局 | |
29 | 文广旅局 | 49 | 退役军人事务局 | |
30 | 民政局 | 50 | 审计局 | |
31 | 卫健委 | 51 | 外事办 | |
32 | 应急管理局 | 52 | 经合局 | |
33 | 营商环境局 | 53 | 扶贫办 | |
34 | 林业草原局 | 54 | 供销社 | |
35 | 粮食局 | 55 |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
36 | 口岸办 | 56 | 广播电视台 | |
57 | 黑河日报社 | 57 | 黑河日报社 | |
58 | 机关保障服务中心 | 17 | 交行 | |
59 | 仲裁服务中心 | 18 | 农商行 | |
60 | 技师学院 | 19 | 邮政储蓄 | |
四、中省直部门 | 20 | 龙江银行 | ||
1 | 黑河学院 | 21 | 边检站 | |
2 | 安全局 | 22 | 边境管理支队 | |
3 | 海关 | 23 | 消防救援支队 | |
4 | 国电公司 | 24 | 海事局 | |
5 | 气象局 | 25 | 航道局 | |
6 | 邮政公司 | 26 | 港务局 | |
7 | 税务局 | 27 | 机场 | |
8 | 农科院 | 28 | 无委会 | |
9 | 黑河调查队 | 29 | 联通公司 | |
10 | 龙江网络 | 30 | 移动公司 | |
11 | 人行 | 31 | 电信公司 | |
12 | 银保监局 | 32 | 人险 | |
13 | 农发行 | 33 | 财险 | |
14 | 中行 | 34 | 石油公司 | |
15 | 工行 | 35 | 烟草公司 | |
16 | 建行 |
来源:黑河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