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创建质量,按照市文明委要求,现将市委、市政府拟表彰的黑河市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名单予以公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5月15日至5月17日。若对以下拟表彰单位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文明办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市文明办电话:8225077/8222424,地址:黑河市通江路2号市政府大楼1716室,邮编:164399,电子邮箱:wmblhh@163.com。
附:拟表彰黑河市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名单
黑河市文明办
2017年5月15日
(市级公示)2016年关于拟表彰黑河市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名单的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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